2012.12.01 第 233 期

102年度國科會專題研究計畫
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計畫主持人申請前請詳閱作業要點,並請把握申請時效,於10212(週三)下午5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並和所屬單位之科系所承辦人完成確認!

(二)計畫申請人若有退休(仍符合計畫申請資格者)、借調校外單位、依國立大學校務基金進用教學人員研究人員及工作人員實施原則聘任之專任教學、研究人員按月支給待遇,經學校各級教評會審議通過遴聘者,或公立大專院校依公立大專校院稀少性科技人員遴用資格辦法遴用具博士學位之核能及航太等2類稀少性科技人員或公立教學醫院以醫療作業基金進用之非編制內專任主治醫師2年以上或獲博士學位之專任研究人員從事研究工作2年以上,並有著作發表於國內外著名學術期刊者,屆滿65歲或已滿65歲以上經獲准延長服務之計畫主持人,請另附所屬單位同意提供行政援助之說明函(須於文內敘明曾獲得國科會認可之相當獎項,並經所屬院系主管核章)及相關證明影本(聘書或出具正式文件證明其延長聘期年限),連同名冊一併送達研發分處。

(三)各單位請指派專人辦理計畫申請案之彙整作業,以單位之帳號、密碼登入後依名冊之備註欄逐案確認計畫主持人之資格,資格符合者始得造具申請名冊(橫式列印1式2份),經單位主管及人事單位核章後送至研發分處,俾彙整送校轉國科會申請補助。

(四)各單位之彙整名冊務請於102年1月3日下午5時前送達研發分處,逾期恕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