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皮膚科
誠徵教師兼學術及行政主管啟事
應徵資格 |
1.
需具備下列各款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資格: (1)
具有教育部部定之副教授以上資格或任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副教授以上者。 (2)
具台灣皮膚科醫學會皮膚專科醫師證書。 (3)
具學術成就與聲望,並有教育理念及領導能力。 2.
民國40年7月31日以後出生者 |
檢具資料 |
學經歷、著作目錄及國內外皮膚科相關教授或副教授二人以上推薦信及被推薦人本人同意書及臺大醫學院皮膚科未來發展計畫書 |
截止日期 |
民國102年4月8日下午5點前送達皮膚部主任辦公室 |
送達地址 |
10016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臺大醫院皮膚部主任室轉「主任遴選委員會」 |
聯絡電話 |
(02) 2356-2141 |
傳真電話 |
(02) 2393-4177 |
電子信箱 |
derm@ntu.edu.tw
(陳秋冷小姐); hcchiu1003@ntu.edu.tw
(邱顯清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