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眼科
誠徵主任
依 據 |
國立台灣大學醫學院眼科主任遴選辦法 |
應徵資格 |
1.
需具備下列各款之學歷、經歷及專業訓練資格: (1)
具有教育部部定之副教授以上資格或任職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副教授以上者。 (2)
具本國眼科專科醫師證書。 (3)
於眼科醫學領域有學術成就,具聲望並有教育理念及領導能力者。 2.
民國40年8月1日以後出生者(102年8月1日聘時年齡未滿62歲) |
檢具資料 |
1.
個人履歷(相關證件影本)及教學、研究、服務成果之相關資料2份。 2.
簡述對本院眼科未來教學、研究、服務之發展目標及策略。 3.
所有著作目錄及近三年代表著作抽印本(至多5篇)1份。 4.
國內外相關學門教授或副教授3人以上之推薦函。 5.
檢具願任意願書。 |
截止日期 |
民國102年4月8日下午5點前送達眼科主任辦公室 |
送達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12樓,臺大醫院眼科主任室轉「眼科主任遴選委員會」 |
聯絡電話 |
(02) 2356-2131 |
傳真電話 |
(02) 2393-4420 |
電子信箱 |
winnielin@ntuh.gov.tw
(林桂美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