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3.01 第 236 期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第15 任院長遴選委員會

徵求推薦院長人選啟事

 

一、本院現任院長任期將於民國102731日屆滿,自即日起依據【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辦法】及【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院長遴選作業準則】公開徵求第15任院長人選並接受推薦。

二、院長候選人應具備下列資格與條件:

(一)需符合本院院長遴選辦法、遴選作業準則及大學法等之相關規定。

(二)應具有醫學院教授資格,並具有前瞻性教育理念、相當學術成就、高尚品德及學術行政經驗,能為人表率者。

三、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以下列方式接受推薦:

(一)學術機構團體或本校相關校友會之推薦(並附決議推薦之會議紀錄影本)。

(二)國內外大學校院副教授以上或學術研究機構副研究員以上5人之推薦。

(三)中央研究院院士3人之推薦。

每一推薦人或機構團體於同一次徵求推薦公告中,以推薦院長候選人1人為限。

推薦機構團體或推薦人必須徵得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

四、有意推薦者,請逕上網查詢(網址:http://www.mc.ntu.edu.tw/staff/person
列印或來電索取相關表件,填妥後於102410日前送(寄)達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人事組轉交院長遴選委員會。

【地址:10051台北市仁愛路11號,
電話:(02) 2394-7846
傳真:(02) 2392-4024
E-Mail address
hmlai3192@ntu.edu.tw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

                                  15任院長遴選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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