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6.01 第 239 期

國立臺灣大學101學年度

應屆畢業生借用學位服事宜

 

()  借用地點及連絡人:

醫、公衛、牙醫專業學院畢業生請至醫學院保管股辦理;

2312-345688092張坤池先生。

()  借用期間及方式:請依下列借用方式及期間擇一辦理借用(借用期間每日830分至12時及13時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

1. 以班為單位團體借用:

請班代表填寫「學位服團借申請表」(請至保管組網站文件下載處下載,網址http://property.ga.ntu.edu.tw/),於102年5月日至5月23日將申請表交至醫學院保管股,並於5月28日至6月5日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再持繳款收據領取學位服。

2. 個別借用:

請於10266日至614至學位服室(基醫大樓C區講堂5507教室正對面)繳交學位服清潔維護費,畢業生本人持學生證由經辦人核對相符後領取學位服。

()  借用費用:

1. 清潔維護費:學士服100元、碩士服150元、博士服200元。

2. 押金:已辦妥離校手續之畢業生欲借用學位服,需另繳押金(學士服750元、碩士服1,300元、博士服2,200元)。

()  歸還期限:學士服歸還期限為102712日,碩、博士服歸還期限為102731日,至基醫大樓3樓保管股歸還(歸還期間每日830分至12時及13時至17時,不含國定例假日)。

()  逾期歸還:逾期歸還者,每逾1日罰繳滯還金新臺幣50元(未滿1日以1日計,不含國定例假日),罰款上限為遺失賠償金額;未歸還學位服及繳清滯還金者無法辦理離校。

()  注意事項:

1. 畢業典禮期間借用學位服以應屆畢業生為優先。

2. 學位服長短如不合身,請與同學互換,嚴禁自行剪裁,尺寸仍有不合或破損情況,請逕至借用地點更換。

3. 學位服應妥善保管使用,請勿淋雨、自行燙洗,若有遺失、損壞(褪色暈染或毀損霉爛)等情事,按下列金額賠償:

(1) 學士服每套750元(帽250元、披肩200元、袍300元)。

(2) 碩士服每套1,300元(帽250元、披肩500元、袍550元)。

(3) 博士服每套2,200元(帽250元、披肩550元、袍1,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