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4.01 第 249 期

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

2任院長遴選委員會徵求推薦院長人選

 

推薦原由

本院現任院長任期將於民國103731日屆滿,自即日起依據【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院長遴選暨續任辦法】公開徵求第2任(二)院長人選並接受推薦。

資格條件

1.     需符合本院院長遴選辦法及大學法等之相關規定。

2.     應具有國內外牙醫學專任教授資格,並有前瞻性教育理念、相當學術成就、高尚品德及學術行政經驗能為人表率者。

推薦要求

公開徵求院長候選人,以下列方式接受推薦:

1.     學術機構團體或本校相關校友會之推薦(並附決議推薦之會議紀錄影本)。

2.     國內外大學校院副教授以上或學術研究機構副研究員以上5人之推薦。

3.     中央研究院院士3人之推薦。

每一推薦人或機構團體於同一次徵求推薦公告中,以推薦院長候選人1人為限。推薦機構團體或推薦人必須徵得被推薦人之書面同意。

推薦方法

凡有意推薦者,請逕上網查詢(網址:

http://sd.ntu.edu.tw/main.php?Page=A6)列印或來電索取相關表件,填妥後於1035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送(寄)達國立臺灣大學牙醫專業學院辦公室轉交院長遴選委員會,或以電子郵件寄達。

聯絡地址

10051臺北市常德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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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2312-345666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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