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病理學科暨研究所
誠徵副教授級以上職位病理教師乙名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醫學系畢業,取得中華民國病理專科醫師資格,具2年以上(至起聘日期止)臨床服務、教學或研究相關工作資歷者。領有經衛生福利部認可之外國之病理科(解剖病理)之專科醫師證書者,亦得應徵,惟需自起聘日期半年內取得中華民國病理專科醫師資格,如未能取得,本科(所)得逕行解聘。 2.
具獨立研究能力及教學服務熱忱。 3.
具申請部定副教授級以上職位資格者。 |
檢具資料 |
1.
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傳真、住址及電子郵件地址)。 2.
中華民國病理專科醫師證書影本或國外相關工作證書影本。 3.
學位證書影本及其他可供參考之證明文件。 4.
最近五年內已刊印發表或已被接受之代表作。代表作應發表在SCI期刊內,且為第一作者或通訊作者。 5.
五年內著作、相關創作抽印本或影本,及歷年著作目錄。 6.
教學相關經歷或有關臨床服務資歷證明與成果之文件。 7.
針對未來職位之理想與規劃計畫書一份。 8.
推薦人二人之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推薦人以相關領域之教師,或申請者服務機關之長官為限。申請者須請推薦人於收件截止時間前直接將密封之推薦函寄達臺灣大學病理學科暨研究所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 |
起聘日期 |
104年2月1日 |
截止日期 |
於103年6月30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送達 |
郵寄地址 |
將上述除推薦函外之各項應徵資料備妥一式五份寄送至:臺北市中山南路7號,臺大醫院東址3樓病理部「病理學科暨研究所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收。 |
聯絡電話 |
(02)2312-3456轉65462,梁景雅小姐 |
傳真電話 |
(02)2393-4172 |
電子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