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耳鼻喉科
誠徵教師乙名
資格條件 |
教育部認可的國內、外醫學系畢業,具本國耳鼻喉科專科醫師及教育部講師以上資格。 |
檢具資料 |
1.
個人履歷 2.
學經歷證件影本 3.
五年內著作目錄(列出SCI類別排名及I.F.)及三年內代表著作抽印本或影印本(至多三篇) 4.
未來教學及研究計畫概要。 5.
其他有助於瞭解申請者的資料。 |
截止日期 |
民國103年7月8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 |
郵寄地址 |
台大醫院耳鼻喉部主任辦公室(10002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 |
聯絡電話 |
台大醫學院耳鼻喉科新聘教師甄選委員會 |
傳真電話 |
傳真電話:(02)2341-0905、+886-2-23410905 |
電子郵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