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藥學專業學院藥學系誠徵教師
資格條件 |
申請者須具開創性、獨立性及團隊合作精神,且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專長為藥劑學領域(含奈米生技藥物遞輸、藥物動力學及工業藥學等),具有博士學位及博士之後一年以上之研究資歷。 2.專長為藥物分析領域,具有博士學位及博士後研究一年以上之資歷。 3.專長為化學生物學領域,具有博士學位及博士後研究一年以上之資歷。 4.專長為計算藥物學領域,具有博士學位及博士後研究一年以上之資歷。 5.專長為臨床藥學領域,具有博士學位及臨床實務經驗兩年以上之資歷;或具有Pharm.D.學位及完成住院藥師或研修員訓練之資歷。 6.具中西醫藥整合研究專長,且獲中醫師資格及博士學位者。 |
檢具資料 |
個人履歷、五年內著作目錄及三年內代表性著作抽印本或影本(最多五篇)、未來教學及研究計畫(上述資料請另附電子檔一份)、學經歷證件影本、三封推薦函。上述資料不全者,不予受理。另可提供其他有助於瞭解申請者背景之資料。 |
起聘日期 |
|
截止日期 |
|
郵寄地址 |
10050臺北市中正區林森南路33號212室,臺大藥學專業學院藥學系顧記華主任收 |
電子郵件 |
jhguh@
ntu.edu.tw |